嬰幼兒輔助食品
嬰幼兒輔助食品是指供給6月—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以及6月—36月齡嬰幼兒及37月—60月齡兒童食用的輔食營養補充品。本細則不適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。
嬰幼兒輔助食品為特殊膳食食品名稱為: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;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;其他特殊膳食食品(輔食營養補充品)。
車間內應區分清潔作業區、準清潔作業區和一般作業區,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車間及清潔作業區具體劃分見表2—表4。
表2 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企業生產車間及清潔作業區劃分表
序號
產品品種名稱
清潔作業區
準清潔作業區
一般作業區
清潔作業區出入應有合理的限制和控制,進入清潔作業區的原輔料、包裝材料等應有清潔措施,應設置原輔料外包裝清潔間、包裝材料消毒清潔間,清潔間進出兩邊的門應防止同時被開啟,吹送的空氣達到清潔作業區潔凈度的要求。對于通過風動管道運輸的原料或產品進入清潔作業區,需要設計和安裝適當的空氣過濾系統。、
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應設在車間入口處,洗手消毒室內應配置足夠數量的非手動式帶冷熱水洗手設施、消毒設施和感應式干手設施。
清潔作業區的入口應設置二次更衣室,更衣室的空氣潔凈度應達到清潔作業區的要求,更衣室對應不同潔凈區兩邊的門應防止同時被開啟。應設置阻攔式鞋柜、獨立潔凈服存放柜、洗手消毒設施等。
清潔作業區和準清潔作業區應具備空氣處理系統。清潔作業區的空氣處理系統應獨立設置,采用初效、中效、高效過濾器(亞高效空氣過濾器)三級過濾,同時應保持干燥,減少供水設施及系統,如無法避免,則應有防護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