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2月23日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(下文簡稱“中國紅牛”)發表的關于50年《協議書》原件的聲明,泰國天絲通過媒體發表聲明,表示將申請司法鑒定,仍拒絕承認“50年協議”原件。中國紅牛及嚴彬作為當事人重磅官宣原件(注:中英文原件)被找到,基本不用懷疑,但泰國天絲這樣的態度和行動或將其推向誠信危機。
泰國天絲沒有正面回應該協議原件,而是仍稱“天絲集團及許氏家族是紅牛品牌及“紅牛”商標在中國及全球的創始者和唯一合法持有者”,這一宣稱與泰國天絲多個渠道廣告中稱自己是“全球紅牛品牌及“紅牛”商標的創始者和所有者”的廣告的表述有重大區別。況且,在中國境內“紅牛”商標注冊過程有其歷史復雜性,忽略創始股東之一深圳中浩集團通過大半年談判,最終購買“斗牛圖案商標”部分商標所有權的努力和事實,將成果全部攬入懷中,有失格局和嚴謹。
中國紅牛關于系列商標上訴至二審法院被駁回的判決,相當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規定的,商標注冊所有人享有商標專用權,并且二審法院以“50年協議沒有原件”“真實性存疑”為由駁回中國紅牛上訴,之后華彬集團還申請了與泰國天絲進行國際仲裁。
1995年50年《協議書》簽沒簽字,這不是一個技術問題,而是一個誠信問題。作為彼時的當事人,泰國天絲董事,目前仍身體健康的許書標之妻、許馨雄之母不會不記是否簽字。之前,中國紅牛用50年《協議書》復印件以及當事人確認函、當事人證言都沒能取得泰國天絲及其代理律師承認,50年《協議書》中英文原件的效力或最終完善其證據鏈。中國紅牛對泰國天絲及代理律師聲稱“沒有簽署過該協議書”、“案涉協議不具有真實性”等涉嫌虛假陳述及作偽證質疑合情合理。
通過某搜索引擎的廣告和競價排名,泰國天絲試圖通過廣告將中國紅牛商業信息和歷史信息抹掉,改頭換面為2019年以來其在中國市場的合作伙伴信息和其他商業信息;挖角中國紅牛管理團隊和核心員工,涉嫌帶走商業機密。這些行動與《民典法》誠信原則相背離。
中國紅牛所稱,泰國天絲置數萬名中國紅牛員工、合作伙伴合法權益和家庭生計于不顧,置中方企業在生產許可批文、商標成功注冊等決定性歷史作用和應得的商業權益于不顧,還屢次被中國自媒體和大V質疑和批評,這些第三方批評泰國天絲不僅需要正視,更需要對中國商業營商環境秩序和商業道德約束保持敬畏和尊重。
作者:朱丹蓬,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。
